据中消协相关卖力人介绍,近日,有北京消费者向消费者协会反应,在其加入某旅行社组团到香港旅游期间,导游代其购置了一款首饰,但导游在代其支付历程中,却并未使用该名消费者提供的现金,而是接纳了自己刷卡的方法。
在这名消费者回到北京后,发明所购的那款首饰品质相对较差、价格明显偏高。随后,其与香港商家协商退货。商家体现,由于购置首饰时是导游刷卡付款的,货款只能退回到导游的银行卡里。但当该消费者电话联系导游时,却被见告首饰必须先寄给他,待其下次带团到香港后再治理退货,货款回到卡里后再转给该消费者。
之后,这名消费者在网上查到,此前已有多名游客投诉过该导游带队购物的问题,不再相信导游的口头允许,希望他出具一个书面允许,导游拒差别意。
针对上述情况,中消协相关卖力人体现,消费者在境外旅游购物历程中,消费者如发明商家或导游保存强买强卖、欺诈消费等损害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时,要实时收集权益受损的相关证据,制止正面冲突,依法主动维权。须要时,请求我国驻外机构协助,或在回国后立即向国家旅游局或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反应。
消费者在境外旅游购物时,消费者要尽量亲自加入购物的全历程,不要轻易委托导游或他人署理购物,确需导游代购时也要主动索要购物凭证。因代购涉及环节较多,消费者一旦发明产品价不符实、质量缺陷等问题,需要导游协助治理修、退、换货时,往往费时辛苦。谨防个体导游通过署理购物的方法推荐质次价高的商品。
中消协同时提醒消费者,在境外旅游购物时,关于导游的劝导、商家的宣传和口头允许,消费者要坚持应有的警惕。在购置珍贵物品前,消费者事先要做好作业,充分了解产品特性是否切合自身需要,制止激动消费。购物后,还要主动索取购物凭证,做好提前防备,以便事后维权。
来源:法制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