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情况,南昌出台“免罚清单”
日期:2021-12-10
《南昌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第一版)》
(以下简称《免罚清单》)
《免罚清单》综合考虑了南昌经济社会生长的实际,参考了上海、天津、重庆等地的相关经验。《免罚清单》体现了过罚相当、处分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了市场主体证照治理、广告、电子商务、商标、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种设备、计量、工业产品许可、认证、价格等领域的30项不予处分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的出台将有利于市场主体及试错,放下担负,轻松上阵,感受到政府的温情和执法的温度,为种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首创企业提供越发宽容的制度情况,进一步引发市场活力。
一、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运动,但立案视察前已提交营业执照申请质料并受理的。二、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运动,但立案视察前已提交许可申请质料并受理的,但生产经营婴幼儿辅助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除外。 三、个体工商户变换不属于依法须取得行政许可的挂号事项,未治理变换挂号,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四、未经挂号擅自从事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生产经营运动的,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五、接纳委托方法加工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产品的,企业未在产品、包装或说明书上标注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以及被委托企业的名称、住所、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或标注不全,但被委托企业取得该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六、广告中使用 “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绝对化用语,但宣布在广告主自有经营场合或者自有新媒体(自建网站、微信民众号等)上,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 七、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视察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的,广告引证内容真实准确正当有据,但未在广告中标明来由,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八、广告中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要领,未标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但具备正当有效专利证明,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 九、通过公共流传媒介宣布的广告未标注“广告”字样,但能使消费者辨明为广告,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十、宣布医疗广告、农药广告、兽药广告已取得广告批准文号但未标明,或已取得新的审查批准文号但未实时更新标注,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十一、广告宣布单位不按划定报送《广告业统计报表》,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十二、著名商标所有人在自有经营场合和自有新媒体(自建网站、微信民众号等)突出使用“著名商标”字样用于广告宣传,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十三、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 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违法经营额一万元以下的,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十四、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收支库台帐未按要求存档备查,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十五、电子商务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治理市场主体挂号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十六、电子商务经营者自行终止从事电子商务,未按划定在首页显著位置连续公示有关信息,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十七、电子商务经营者未明示用户信息盘问、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的方法、程序,或者对用户信息盘问、更正、删除以及用户注销设置不对理条件,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十八、限期使用的产品,未在显著位置标明生产日期和宁静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或者标注不清晰的,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十九、出书物使用不法定计量单位,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二十、属于非强制检定规模的计量器具未自行按期检定或者送其他计量检定机构按期检定的,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二十一、个体工商户不凭据划定场合从事制造、修理计量器具经营运动,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二十二、 药品标签或者说明书印制时爆发失误,不爆发误导,不影响用药宁静,且没有主观故意的。二十三、药品经营企业购销药品,购销纪录有一般性的失误、个体项目纪录不全的,但索证索票齐全、不影响追溯的。二十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首次未凭据要求提交质量治理体系自查报告的。二十五、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购销医疗器械,购销纪录有一般性的失误、个体项目纪录不全的,但索证索票齐全、不影响追溯的。二十六、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效劳时,误导消费者交易,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二十七、商品交易市场的经营治理者、柜台出租者、展销会举办者,未审验场内经营者经营证照的,但掌握了经营者其他信息和联系方法的,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二十八、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时,维保纪录中电梯治理人员未签字确认(仅限一次),或者对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等信息填写不全,且属于首次被发明的。二十九、接纳开架柜台等自选方法售货的超市、药店等经营者,在售商品众多,个体商品货签差池位的;三十、经营者未按划定明码标价,首次发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在售商品种类多、数量大的超市、药店等经营者,个体商品因事情疏忽未实时明码标价的;(2)菜市场、农贸市场、土产杂货店等经营者销售商品时接纳口头协商议价方法进行销售,未明码标价,但不影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不引起消费者误解的;(3)违反明码标价划定,不按划定的内容和方法进行明码标价,例如标价方法不规范、不醒目,标价内容不完整等,但不影响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不引起消费者误解的。